2016年6月6日,辽宁省结核病防治所党小组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辽卫直党支部发[2016]17号"关于建立党日制度的通知",传达了从2016年6月起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为党员活动日的规定。党小组要利用党员活动日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党的教育,召开党的会议、处理党务工作,党员要在"党日"自愿交纳党费。省卫计委各级党组织首次党日活动的主题为"履行党员义务、规范党费收缴"。
党小组学习中还明确了7月份党日活动的核心内容为庆祝建党95周年,党小组确定活动主题并开展活动后要在7月8日前将活动总结报中心党办。党小组今后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两学一做",提高党日活动质量,规范台帐管理,做好各项学习、活动的总结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做到信息顺畅、宣传到位、规范行为、履行义务。
来源:辽宁省结核病防治所 党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