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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七项举措严防严控学校结核病
2016/7/21 9:21:34    新闻来源:辽宁省疾控中心 戚巍

    2016年6月21日-24日,中国疾控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举办了全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研讨会,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所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受邀做了先进经验介绍。我省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在全国起步较早,经过多年的探索,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在全国统一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又增加了多项有效措施,形成了具有我省特色的学校结核病防控体系,简要归纳为七项举措。

    一、政府主导,明确职责,教育、卫生联防联控

    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底下发的《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并未重点提出学校结核病工作,而我省则较早开始将学校结核病防控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由省疾控中心草拟,省政府办公厅于2012年初印发了《辽宁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规划中首次将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单独列为重点措施之一,为理顺我省学校结核病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明确了教育和卫生部门的职责,要求教育、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制订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共同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严防结核病在学校的暴发流行。并规定由教育部门统一部署,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将结核病防控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对校医等有关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对学生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推送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接受检查,与卫生部门共同做好结核病暴发疫情处置等工作。为了有效落实规划要求,全省各级卫生计生和教育部门每年召开沟通协调会,理顺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发生学校疫情时各级卫生计生和教育部门联合调查,协同处理,做到信息互通共享,采取措施步调一致。

    二、结合我省实际,创新性地制订实施我省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

    由省疾控中心经多次专家集体讨论后起草,由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教育厅2014年联合下发了《辽宁省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明确了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工作原则,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机制,健全了防控体系和管理制度,创新性地制订了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的标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的分级制度,制订了学校、结防机构的常规防控措施和出现散发疫情和聚集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治疗、早处置,有效遏制结核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三、省、市、县联动,在全国率先开展全省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预警

    为了有效控制学校结核病疫情,2005年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下发了《关于做好学校中结核病爆发流行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在全省重点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2008年经过调研,逐步开始试行网络日常监测。2009年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对学生、教师等重点人群全面开展结核病疫情网络日监测。2012年开始在全国逐步推行我省的日常监测工作和方法。针对学校疫情现状和相关要求,省疾控中心不断优化监测手段,完善监测方案,2009年、2013年、2014年先后实行三版监测方案,2014年下发了《关于印发辽宁省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学生、教师等重点人群结核病疫情网络日常监测的有关要求。目前省、市、县三级每天利用"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疫情网络主动监测,做到省市联动,发现疫情风险及时通报,及时调查处理。目前仅省疾控中心每日监测传染病报卡4000余张,平均每年核查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病例学生1100余例,教师100余例,基层结防机构上报调查信息900余次,进校园调查处理600余次,完成调查处理报告200余份。全省各地结防部门与教育部门联手,规范了学校结核病的登记、报告和管理,使学校结核病疫情能够做到早发现,并及时通知相应结防机构和学校,及时调查处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爆发的风险。我省的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预警工作为有效防控学校结核病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得到了原卫生部疾控局、教育部体卫艺司和中国疾控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高度评价,并多次在全国会议上进行经验介绍和交流。

    四、关口前移,强化措施,开创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苗头调查处理工作

    原卫生部只是明确规定了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标准(在一所学校内,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患者或出现结核病死亡患者),为了做到关口前移,我省在《辽宁省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中率先补充制订了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的标准(在同一学期内一所学校发生3例及以上至10例以下的具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肺结核患者和结核性胸膜炎患者),此标准即将被推广到全国。为了早发现、早控制聚集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14年省疾控中心总结既往疫情处理经验,经过专家讨论,创新性地把未达到聚集性疫情标准时的六种情况作为聚集性疫情苗头做了详细规定,分别明确规定了核实疫情、个案调查、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筛查、预防性服药、通风和消毒等处理措施及上报的相关要求,由全省各级结防机构实施,对早期控制疫情发展蔓延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加强师生体检,严把入口关

    由省疾控中心建议,经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教育厅一致同意,将结核病相关检查项目纳入到全省中、小学及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体检以及每年教职员工常规体检中,并在《辽宁省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中做了详细规定。在结防机构指导和协助下,由学校组织开展师生体检工作,对体检发现的疑似结核病患者,及时到当地结防机构确诊。目前大连市等有充足经费保障的地区新生入学结核病体检已广泛开展,其他地区正在逐步推行。教育、卫生部门通过联合督导检查,力推各地体检措施尽快有效落实。

    六、在卫生、教育两系统开展广泛宣传培训,首创校园疫情处理演练

    近几年省疾控中心组织了2次全省结防系统学校结核病防控专业培训,并为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学校结核病防控培训提供师资11人次,各市、县结防机构也组织了多次相关培训,确保每所学校的校医或保健老师都能了解和掌握结核病知识和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各级结防医生深入校园,指导学校开展了知识讲座、志愿者宣传、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动画片等多种多样的结核病健康教育活动。

    2015年省疾控中心制订了结防系统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理桌面推演方案,并由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全省各地实施了应急演练和考核,进一步提高了各级结防机构的疫情调查处理能力。2016年3月在省疾控中心专家的技术指导下,经过近1个月的脚本设计、培训和筹备,由省教育厅和省疾控中心联合组织实施了全国首次以结核病疫情为例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教育系统应急演练。此次演练邀请了全省100余名校长和校医代表现场观摩,演练过程紧密贴合实际工作,疫情处理程序规范,全程录像并制成光盘供全省学校学习参考,为我省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理工作提供了直观生动的范本。

    七、教育、卫生联合督导检查常态化,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2012年开始省疾控中心每年组织专家配合省教育厅和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开展全省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提高了各地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对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效督促了各学校防控措施的落实。

    在各级政府的有力主导下,全省卫生、教育部门的协调配合,结防机构全省联动,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2015年师生肺结核报告发病率为17.98/10万,远低于全人群的61.29/10万,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聚集性疫情发生次数和严重程度明显降低,我省学校结核病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我们同时也看到,由于学校疫情社会影响力大,相关经费保障严重不足,许多有效措施长期坚持存在巨大困难,防控任务依然非常艰巨,需要全省卫生和教育战线上下一心,做出长期不懈的努力。


来源:辽宁省疾控中心 戚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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